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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予作文以记之的以什么意思 详解以字在古文中的用法

2026-09-02 07:25:12 来源:网易 用户:向亮若 

“属予作文以记之”中的“以”是连词,表示目的,相当于“来”“用来”。整句意为“嘱咐我写篇文章来记述这件事”。 该句出自北宋范仲淹的《岳阳楼记》,原文“属予作文以记之”中的“属”通“嘱”,意为嘱咐;“予”即“我”;“作文”指写文章;“记之”指记述这件事。这里的“以”连接前后动作,明确表示写文章的目的是为了“记之”(记述)。在古汉语中,“以”作目的连词时,常置于动词或动词短语之前,构成“以+动词”结构,如“以告”“以观”等。理解这一用法,有助于准确翻译古文中的目的状语。

【常见问题】

问题1:属予作文以记之中的以字可以翻译成“因为”吗?

回答1:不可以。在“属予作文以记之”中,“以”表示目的,即“用来”或“来”,翻译成“因为”会改变句子逻辑,导致语义不通。正确理解为“嘱咐我写文章来记述这件事”。

问题2:古文中“以”字作“用来”解释时,还有哪些常见例句?

回答2:常见例句包括“以塞忠谏之路也”(《出师表》)、“以光先帝遗德”(《出师表》)、“以咨诹善道”(《出师表》)。这些“以”均表示目的,译为“用来”或“来”。

问题3:属予作文以记之的“属”字还有哪些读音和含义?

回答3:“属”在此处读zhǔ,通“嘱”,意为嘱咐、托付。此外,“属”读shǔ时,可表示归属、类别、亲属等含义,如“属于”“金属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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